【信息时间:2022-03-22 阅读次数: 】
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污染源调查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电子招投标)
1.1 招标条件
因“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污染源调查服务(二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污染源调查服务(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2、招标缘由
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位于巢湖流域西北片,沙河为南淝河下游左岸支流,发源于桥头集镇东部低山区。流经龙泉村、桥头集镇、复兴乡、长乐乡从李六村的板桥入南淝河,经施口汇入巢湖。流域总面积为52.25km2,沙河河道自迎春水库至河口长23.3km,流域桥头集以上为低山区,桥头集至长乐乡为低丘区,长乐乡至板桥为圩区。
沙河项目是纳入中央“山水工程”的重要项目,是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总体要求的示范工程。针对流域目前存在生态系统遭受胁迫、生态服务功能退化及流域管理等方面问题,开展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污染源及生态环境本底调查工作,全面、系统、真实地调查清楚流域内污染源产生和排放现状,建立巢湖流域环境本底数据库,搭建全流域的“流域+水质”模型,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从而合理确定水环境保护目标、明确污染物削减任务、为制定具体工程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山水工程的需求以及合肥市环湖办的要求,生态清洁流域治理项目需要对流域生态本底进行调查,包含污染源调查、生态调查和水质底泥监测等。根据法律法规及总院公司相关规定,现对上述污染源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1.3招标内容和要求
污染源调查内容:包括工业污染源、城镇生活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源等,同时考虑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及矿山开采区对流域水环境的污染。流域范围内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环境总体概况、流域范围内的的物种多样性,包括河流底栖动物多样性和河滨植被多样性、水生生物,包括鱼类、底栖等资源、水生生物生境现状及历史变化情况、流域沿河湿地分布、规模、性质及功能,调查滨岸带植被分布、优势动植物种及生态生境、生态系统问题诊断,开展河流健康评估。
要求:(1)对流域内点源、面源和内源污染进行调查,对排污口、河道、库塘进行必要的水质监测,其中水系、库塘水质监测;对河道和库塘的底泥进行监测,调查和检测符合合肥市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的《环巢湖地区污染源调查、监测与分析技术指南(试行)》的要求;(2)底泥:分层检测,检测指标分别为:pH、镉、铬、汞、砷、铅、铜、锌、镍、含水率、全氮、总磷、有机质。(3)水质:取混合样,检测指标分别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TP、TN、DO、BOD5;(4)生态调查内容和要求:河道、湖库水生动植物的种类和数量,陆地植物的种类和数量,调查符合《环境保护部.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 2017》的要求。
成果要求:在前期收集的资料基础上,针对区域污染源分布情况进行补充和有针对性的典型调查。并结合水质和底泥监测结果,进行污染结构分析,提供《沙河先期工程污染源和生态调查及分析报告》。
1.4 服务地点:安徽省。
招标编号:SHWRDC-2022-1
项目名称: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先期工程污染源调查服务(二次)
最高限价:35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完成上述全部任务,相关服务需满足肥东县沙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先期工程可研、初设报审报批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有效期内的检测CMA认证证书;(2)具有污染源和生态调查及分析报告编制工作经验,2017年1月至今具有一项污染源调查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 凡因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而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或在招标期间被政府有关部门禁止参加相关招投标活动的单位将被拒绝。
4.1 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2日
4.2 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4.3 方式:(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4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5交易系统使用服务费用:人民币200元整。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6.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6.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3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6.4 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开标,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7.1 招 标 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551-65738331
7.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85号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5738991、15156094522
电 子 邮 箱:648985173@qq.com
保证金形式:网银、汇款、转账(不采用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
户 名: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安徽省合肥市建行青年路支行
账 号:34001454708050016651
请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并于规定时间前到帐,以安徽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收到的保证金时间为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